致各投标人:
通宁路520弄199号厂房拆除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补充如下:
1.现上传本项目原厂房竣工图纸,请投标人登录“宁波市江北区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”(http://jb.ztbyun.com)自行下载。
2.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。
投标人应及时关注、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(江北区分网)并下载文件,因未及时浏览、下载而造成的后果,责任自负。